海安市教育科研工作年度考评细则(操作说明)
海安市教育科研工作年度考评细则(操作说明)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分值 | 各学校、幼儿园提供材料说明 | 备注 |
㈠组织建设(20分) | ⒈组织制度落实。局直单位和所有校(园)均有公开(在网站发布)实施的教科研制度(5);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总结(5);科研档案齐全(5)。 | 15 | 提供各单位教科研计划和总结的电子稿,分别命名为:1.XX单位上半年计划,1.XX单位下半年计划,1.XX单位上半年总结,1.XX单位下半年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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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人员职责明确。兼职教科研人员每年不少于2节镇以上公开课(讲座);或县以上课题论文发表。 | 5 | 提供各单位教科研人员的相关证书或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2.单位+XXX公开课(讲座),2.单位+XXX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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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过程管理(40分) | ⒊纳入绩效考核。区镇纳入对校(园)的考核、学校纳入对教师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5) | 5 | 提供区镇及所属各学校绩效考核体系中教科研相关内容。各单位提供相关内容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3.XX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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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正常课题管理。正常组织规划课题和县微型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5) | 5 | 各单位表格列出本单位在研未结课题清单,含各类规划课题和微型课题,填入后表“4.在研未结课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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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科研活动开展。各区镇、所有校(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科研活动,及时将活动报道报县局或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25) | 25 | 各单位填写后表“5.科研活动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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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科研培训参与。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教科研培训活动,有成果在各级交流,分级赋分5、3、1。(5) | 5 | 各单位说明在各级教科研活动中的交流情况,附相关交流报告及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6.XX单位+XX活动交流报告,6.XX单位+XX活动交流证书。(学科教研活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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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科研实效(30分) | ⒎课题成果发表。核心(人大复印)、国家、省、市、县级成果发表赋分5、4、3、2、1,累计后按专任教师总数折算排序分(15)。且每校(园)每学期至少向县网站报送1次已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少1次扣1分。 | 15 | 各单位填写后表“7.课题成果发表”,并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佐证材料,包括每篇成果的封面、版权页、正文,一文一档案包,按序命名、序号对应。档案包命名为:7.本单位成果序号+单位+课题编号+级别(核心(人大复印)、国家、省、市、县)+论文题目,档案包内的封面、版权页、正文电子文档命名为:本单位成果序号+单位+课题编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封面(版权页、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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⒏组织参与竞赛。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层级选拔性竞赛,分级赋分5、3、1(5)。 | 5 |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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⒐积极组织征文。参与科研征文、《海安教育研究》投稿,分级赋分累计后按专任教师总数折算排序分(5)。 | 5 |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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⒑支撑骨干培养。在县市名师评选中分级赋分后折算排序分。(5) | 5 |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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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调研宣传(10分) | ⒒组织常规学习。常规订阅省、市、县推介的科研刊物,及时组织科研学习。(5) | 5 |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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⒓特色调研推介。完成各级调研任务,有特色调研成果在县以上媒体推介、交流。(5) | 5 | 各单位提供调研报告全文及成果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分别命名为:12.XX单位+《XX媒体》推介、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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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⒔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级的每项加0.5~5分; |
| 各单位提供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级的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分别命名为:13.XX单位+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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⒕各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科研先进集体(个人)奖获奖每项加2~5分; | 由教科部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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⒖积极承办县以上特色活动的加2~4分。 | 由教科部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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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单位由分管负责人依据“各学校、幼儿园提供材料说明”,组织做好教科研考核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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