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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教育科研工作年度考评细则(操作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6:58:32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市教育科研工作年度考评细则(操作说明)

A级指标

B级指标

分值

各学校、幼儿园提供材料说明

备注

㈠组织建设(20分)

⒈组织制度落实。局直单位和所有校(园)均有公开(在网站发布)实施的教科研制度(5);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总结(5);科研档案齐全(5)。

15

提供各单位教科研计划总结的电子稿,分别命名为:1.XX单位上半年计划,1.XX单位下半年计划,1.XX单位上半年总结,1.XX单位下半年总结

 

 

⒉人员职责明确。兼职教科研人员每年不少于2节镇以上公开课(讲座);或县以上课题论文发表。

5

提供各单位教科研人员的相关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2.单位+XXX公开课(讲座),2.单位+XXX论文

 

㈡过程管理(40分)

⒊纳入绩效考核。区镇纳入对校(园)的考核、学校纳入对教师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5

5

提供区镇所属各学校绩效考核体系中教科研相关内容各单位提供相关内容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3.XX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⒋正常课题管理。正常组织规划课题和县微型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5

5

各单位表格列出本单位在研未结课题清单,含各类规划课题和微型课题,填入后表“4.在研未结课题清单”。

 

⒌科研活动开展。各区镇、所有校(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科研活动,及时将活动报道报县局或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25

25

各单位填写后表“5.科研活动开展”。

 

⒍科研培训参与。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教科研培训活动,有成果在各级交流,分级赋分531。(5

5

各单位说明在各级教科研活动中的交流情况,附相关交流报告及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稿分别命名为:6.XX单位+XX活动交流报告,6.XX单位+XX活动交流证书。(学科教研活动除外)

 

㈢科研实效(30分)

⒎课题成果发表。核心(人大复印)、国家、省、市、县级成果发表赋分54321,累计后按专任教师总数折算排序分(15)。且每校(园)每学期至少向县网站报送1次已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少1次扣1分。

15

各单位填写后表“7.课题成果发表”,并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电子佐证材料,包括每篇成果的封面、版权页、正文,一文一档案包,按序命名、序号对应。档案包命名为:7.本单位成果序号+单位+课题编号+级别(核心(人大复印)、国家、省、市、县)+论文题目,档案包内的封面、版权页、正文电子文档命名为:本单位成果序号+单位+课题编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封面(版权页、正文)。

 

⒏组织参与竞赛。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层级选拔性竞赛,分级赋分5315)。

5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⒐积极组织征文。参与科研征文、《海安教育研究》投稿,分级赋分累计后按专任教师总数折算排序分(5)。

5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⒑支撑骨干培养。在县市名师评选中分级赋分后折算排序分。(5

5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㈣调研宣传(10分)

⒒组织常规学习。常规订阅省、市、县推介的科研刊物,及时组织科研学习。(5

5

由教科部直接统计赋分。

 

 

⒓特色调研推介。完成各级调研任务,有特色调研成果在县以上媒体推介、交流。(5

5

各单位提供调研报告全文及成果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分别命名为:12.XX单位+《XX媒体》推介、交流。

 

加分

⒔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级的每项加0.5~5分;

 

各单位提供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级的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分别命名为:13.XX单位+课题名称

 

⒕各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科研先进集体(个人)奖获奖每项加2~5分;

由教科部赋分。

 

⒖积极承办县以上特色活动的加2~4分。

由教科部赋分。

 

说明:各单位由分管负责人依据“各学校、幼儿园提供材料说明”,组织做好教科研考核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终审: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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